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规函〔202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支持重点
(一)申报类型
示范基地申报分两个系列,即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本年度申报领域主要包括: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技术转化应用,以及其他领域(产业转移合作、大数据、云计算、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
(二)支持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本年度优先支持符合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要求及落实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国家明确予以表扬激励地方的申报对象。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新兴领域产业集聚区等积极创建示范基地,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载体。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须满足《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技术转化应用领域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附件,部分新兴领域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附表1~5),且未出现以下情况:近三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近三年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申报对象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2.申报对象须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管理主体明确,原则上不跨地市行政区域。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填报,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二)申报数量
各地要按照《管理办法》,好中选优推荐申报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3个,其中可通过省级通信管理局报送的数量不超过1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独报送,名额单列且不超过1个。各地上报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数量均不超过1个,原则上应从省级示范基地中优选产生。
现有示范基地因示范内容或所在地区域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更名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示范基地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申报,名额单列。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各地通过示范基地在线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http://sfjd.miit.gov.cn/register/)进行申报。由申报对象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通过报送系统填报相关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并将审核同意的申报对象材料和正式推荐文件通过系统报送(具体填报请参见报送系统主页上的说明文档)。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
四、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李元 010-68205143
在线报送咨询:隋义宁 周义明(技术支持)
电话:010-68200356 68200324
附件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指标性质 | 适用范围 |
1 |
产业实 力和特 色 | 产业集聚集群区年销售收入≥300 亿元(特殊类型地区≥150 亿元) | 约束性 | 优势 |
2 | 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产业集聚集群区销售收入比重≥ 50% | 约束性 | 优势 | |
3 | 产业集聚集群区内企业专注于一个或两个相关性较强 的细分产业领域 | 约束性 | 特色 | |
4 | 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并在国际市场上占据前列,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 | 约束性 | 特色 | |
5 | 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产业集聚集群区销售收入比重≥ 70% | 约束性 | 特色 | |
6 | 主导产业规模和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拥有多家业 内骨干企业 | 约束性 | 通用 | |
7 |
创新 能力 | 产业集聚集群区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2% | 约束性 | 优势 |
8 | 主导产业方面的国家级研发机构≥1 家,或主导产业方 面的省级研发机构≥3 家 | 约束性 | 优势 | |
9 | 主(参)编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数量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 约束性 | 通用 | |
10 | 规模以上企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0.7 件 | 引导性 | 通用 | |
11 | 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协同创新能力较强,研发成果向实际产品有效转化 | 引导性 | 通用 | |
12 |
质量 效益 | 全员劳动生产率水平及年增速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 约束性 | 通用 |
13 | 主导产业增加值率年度提升≥0.5 个百分点 | 引导性 | 通用 | |
14 | 企业普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约束性 | 优势 | |
15 | 拥有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区域品牌建设成效显著 | 引导性 | 通用 | |
16 |
节能 环保 | 完成国家或省级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 | 约束性 | 通用 |
17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 约束性 | 通用 | |
18 | 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 约束性 | 优势 | |
19 | 可再生能源占产业集聚集群区用电量比例≥1% | 约束性 | 优势 |
20 | 绿色制造体系完善 | 引导性 | 通用 | |
21 |
集约 程度 | 工业建筑容积率≥0.6 | 约束性 | 优势 |
22 | 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4000 万元/公顷(特殊类型地 区:≥3000 万元/公顷) | 约束性 | 优势 | |
23 | 单位土地平均产值(销售收入)≥4000 万元/公顷(特 殊类型地区:≥3000 万元/公顷) | 约束性 | 优势 | |
24 |
安全 生产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约束性 | 通用 |
25 | 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约束性 | 通用 | |
26 |
两化 融合 | 信息基础设施完善 | 约束性 | 通用 |
27 | 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72% | 约束性 | 优势 | |
28 | 关键工序数控化率≥50% | 约束性 | 优势 | |
29 | 骨干企业通过两化融合贯标或纳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 引导性 | 通用 | |
30 | 骨干企业研发、生产、管理、服务等主要环节采用智能 制造系统和装备,信息化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
引导性 |
通用 | |
31 |
公共 服务 | 建有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平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服务平台 | 约束性 | 通用 |
32 | 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人才培养等面向产业 集聚集群区提供有效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 约束性 | 通用 | |
33 |
发展 环境 | 所在地有完善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劳动关系和谐 | , 约束性 | 通用 |
34 | 所在地政府在发展规划、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对产业集聚集群区发展给予支持,每年安排专 项资金不少于 1000 万 |
约束性 |
通用 | |
35 |
合法 合规 |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 约束性 | 通用 |
36 | 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 区规划及国家相关产业规划 | 约束性 | 通用 | |
37 | 有较完善的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 | 约束性 | 通用 | |
38 | 申报名称反映主导产业特色,符合分类规范 | 约束性 | 通用 |
1.指标性质中,“约束性”是指国家示范基地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引导性”是指国家示范基地建议具
备的优选条件。 2.适用范围中,“通用”指适用于优势、特色两个系列国家示范基地的条件;“优势”指仅适用于规模效 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特色”指仅适用于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3.对高载能产业集聚集群区第 19 条暂不要求。
附表 1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产业转移合作)申报要求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产业转移合作)是指不同合作主体之间在既有市场 需求和互利合作机制基础上,通过多种园区合作共建方式,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并取得积 极成效,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产业集聚集群区。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指标属性 |
1 |
园区合 作共建 | 园区的投资、建设或运营包括至少 2 个及以上的合作方参与 | 约束性 |
2 | 合作方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完成园区建设、 运营基础工作 | 约束性 | |
3 | 设有合作方共同参与的园区管理机构,确立了决策议事规则 | 约束性 | |
4 |
产业转 移成效 | 近三年的工业增加值增速和工业投资增速增长≥10% | 约束性 |
5 | 近三年年度新开工项目总投资≥20 亿元 | 约束性 | |
6 | 近三年年度新增企业数≥50 家 | 约束性 | |
7 | 近三年年度新增从业人员数≥1000 人 | 约束性 | |
8 |
产业集 群发展 | 主导产业产值≥100 亿元 | 约束性 |
9 | 主导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70% | 约束性 | |
10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6 条 | 约束性 | |
11 |
安全节 能环保 | 近 3 年园区内未出现重、特大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和信誉损害等事故 | 约束性 |
12 | 未批准建设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低水平项目 | 约束性 | |
13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17 条 | 约束性 | |
14 |
园区合 法合规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5 条 | 约束性 |
15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6 条 | 约束性 | |
16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7 条 | 约束性 | |
17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8 条 | 约束性 |
附表 2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申报要求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是指依托地方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在基 础设施建设、产业链特色环节培育、重点行业应用、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具有示范引 领作用的核心产业园区(集聚集群区)。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指标性质 |
1 |
产业 集聚 | 产业集聚效应显著,申报对象的大数据产业业务收入占所在 地方大数据产业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 30% |
约束性 |
2 | 从事大数据相关业务的企业数量不少于申报对象企业总数的 30% |
约束性 | |
3 | 大数据业务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不少于3 家 | 引导性 | |
4 |
产业 结构 | 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产业链环节 完备,产业链上下游协作联动能力强 |
约束性 |
5 | 申报对象大数据产业链特色环节的业务收入占大数据产业 总体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0%,特色环节龙头企业具有较 强的品牌知名度 |
引导性 | |
6 |
应用 水平 | 在政务、交通、金融、医疗、教育、公共安全等行业领域大 数据应用成效显著,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 约束性 |
7 | 在信息化基础较好的领域率先开展跨领域、跨行业的大数据 应用,催生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 |
引导性 | |
8 | 在工业领域,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产 品全生命周期得到深入应用;工业大数据与自动控制、感知 硬件、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和智能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
引导性 | |
9 | 推进大数据在当地优势行业的深入应用,形成行业应用特色,有效带动行业转型升级发展 | 引导性 | |
10 | 人才 | 制定了大数据相关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政策措施 | 约束性 |
11 | 保障 | 拥有大数据人才培训机构 | 约束性 |
12 | 鼓励企业与院校开展合作,通过实训的方式培养产业所需人才 | 引导性 | |
13 |
创新 能力 | 大数据技术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 10% | 约束性 |
14 | 大数据相关专利授权量不低于 20 件 | 约束性 | |
15 | 拥有大数据相关的国家级或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机构,当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承担有国家级大数据相关项目 |
引导性 | |
16 |
产业 支撑 | 制定了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规划政策 | 约束性 |
17 | 具有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共性技术支持知识产权、测试认证、创业孵化、人才培训等服务 | 、 约束性 | |
18 | 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拥有一定的数据安全防护手段和能 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 约束性 | |
19 | 拥有曾入围工业和信息化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工业和信息化部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工业和信息化 部关于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单位 |
约束性 | |
20 | 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设立了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专门管理 机构或建立了相应的推进机制 | 引导性 | |
21 | 政府部门制定了数据开放、共享的相关规章制度,具有数据 统一开放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行业协会、科研机 构、社会组织、重点企业等单位主动开放数据 |
引导性 | |
22 | 设有大数据发展专项基金或资金,有效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 资本向大数据产业倾斜 | 引导性 | |
23 | 拥有根据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简称 DCMM)开展评估贯标的单位 | 约束性 | |
24 |
合法 合规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5 条 | 约束性 |
25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7 条 | 约束性 | |
26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8 条 | 约束性 |
附表 3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云计算)申报要求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云计算)是指依托地方云计算产业集聚区,在服务能力 提供、重点行业应用、骨干企业培育、产业生态构建及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构建、 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核心地方和区域。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指标性质 |
1 | 产业集聚 | 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申报主体云计算业务收入占所在地云计算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 70% | 约束性 |
2 |
产业链 | 面向云计算的信息系统规划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测试评 估等服务较为完备,产业链上下游协作联动能力较强 | 约束性 |
3 | 主导环节龙头企业在全国市场份额位列全国前五 | 引导性 | |
4 | 拥有一批技术实力强、业务规模大、创新能力突出、市场前景好 影响力强的云计算企业 | 、 引导性 | |
5 |
行业应用 | 积极推进政务云服务模块化,推动政府各部门的应用系统逐步迁 移到政务云,实现应用迁移上云比例不低于 50%。全面推进电子 政务内网云建设,为电子政务内网应用提供基础支撑服务 |
约束性 |
6 | 建设一批支撑云计算发展的创新创业平台、创客空间等载体,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资金等支撑服务 | 约束性 | |
7 | 建设工业云平台,汇集智能装备、工业软件以及工具库、模型库 知识库等资源,提供工业专用软件、工业数据分析、在线虚拟仿 真、协同研发设计等类型的云服务,服务制造业企业 | 、 引导性 | |
8 | 基于云计算发展协同创新、个性化定制等业务形态,培育“云制造”模式 | 引导性 | |
9 | 积极发展移动办公、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级 SaaS 服务 | 引导性 | |
10 | 积极发展面向个人信息存储、家居生活、学习娱乐的云服务,培育信息消费新热点 | 引导性 | |
11 |
骨干企业 培育 | 拥有 IaaS 领域骨干企业(过去一年业务收入不少于 1 亿元) | 约束性 |
12 | 拥有提供 PaaS 领域服务的云计算企业 | 约束性 | |
13 | 从事 SaaS 软件开发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 15 家 | 约束性 | |
14 | 通过云服务能力测评、可信云、等级保护等主流测评的企业超过 5 家 | 引导性 |
15 |
人才保障 | 制定云计算相关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政策措施 | 约束性 |
16 | 拥有云计算人才培训机构 | 约束性 | |
17 | 鼓励企业与院校开展合作,通过实训的方式培养产业所需人才 | 引导性 | |
18 |
创新能力 | 当地企业承担过国家级云计算科技或产业化项目 | 约束性 |
19 | 云计算领域技术研发投入占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 10% | 约束性 | |
20 | 积极发展容器、微内核等新型虚拟化技术和超融合架构应用,提 升虚拟机热迁移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和用户资源隔离水平。 | 引导性 | |
21 | 数据中心普遍能耗利用率低于 1.5 | 约束性 | |
22 | 云计算相关专利授权不低于 50 件 | 约束性 | |
23 | 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云计算主流开源社区,在社区内贡献突出 | 引导性 | |
24 |
数据安全 | 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 | 约束性 |
25 | 要求云计算企业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拥有一定的安全防护手段和能力 | 约束性 | |
26 |
产业支撑 | 制定了促进云计算发展的相关配套规划政策 | 约束性 |
27 | 建立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云计算环境下的开发、测 试、部署,以及企业上云需求分析、问题诊断、规划咨询等服务 | 引导性 | |
28 | 设立支持云计算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向云计算产业倾斜 | 引导性 | |
29 | 示范基地拥有良好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移动宽带网络全覆盖 | 约束性 | |
30 | 骨干企业及行业协会实质性参与云计算基础、资源、服务、安全 等方面国内国际标准的制定 | 引导性 | |
31 |
合法合规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5 条 | 约束性 |
32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7 条 | 约束性 | |
33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8 条 | 约束性 |
附表 4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据中心)申报要求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据中心)是指按照《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 见》提出的布局导向和原则规划建设,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服务能力、应用水平等方面 具有示范作用、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集聚区,以及达到较高标准的中小型 数据中心。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指标性质 | 适用范围 |
1 |
合法 | 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的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
约束性 |
通用 |
2 | 数据中心在规划建设、节能环保、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引导性 | 通用 | |
合规 | ||||
3 | 符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园区所在地位于一类、二类、三类地区 | 引导性 | 大型规模以上 | |
4 | 符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在靠近用户 所在地、能源获取便利地区,依市场需求灵活部署 | 引导性 | 中小型 | |
5 |
规模 | 数据中心单体达到大型或超大型规模,设计标准机架数≥ 3000,且基础设施全部或部分建设完成,并进入投产运营阶段 |
约束性 | 大型规模以上 |
6 | 数据中心规模在 300 至 3000 标准机架数范围,基础设施全部建设完成,并进入投产运营阶段 | 约束性 | 中小型 | |
及利 | ||||
7 | 用率 | IT 设备负荷达到设计容量的 40%以上 | 约束性 | 大型规模 以上 |
8 | IT 设备负荷达到设计容量的 50%以上 | 约束性 | 中小型 | |
9 |
节能 环保 | 数据中心运行年均 PUE≤1.4(对于投产运行不满 1 年的,要求设计年均 PUE≤1.4),或年均电能使用效率(EEUE)达到《数据中心 资源利用 第 3 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 32910.3)中较节能级别(1.6)数据中心运行年均 PUE≤1.6 |
约束性 |
大型规模 |
以上 | ||||
10 |
约束性 |
中小型 |
11 | 数据中心获得国家部委或第三方权威机构授予的相关绿色 认证,如“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数据中心绿色等级评估 4A 级以上认证或其他绿色数据中心认证 |
引导性 |
通用 | |
12 | 安装动力及能耗监测软硬件平台并可实现数据追溯,电能 能耗监测点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数据中心 资源利用 第 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 32910.3)或测 试方法符合通信行业标准《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能耗测评方法》(YDT 2543)的相关要求 |
引导性 |
通用 | |
13 | 具备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具有明确的数据中心算力算效提升目标 | 引导性 | 通用 | |
14 | 支持数据中心采用水电、风电、太阳能等绿色可再生能源 应用《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产品目录(2020)》中技术产品 | , 引导性 |
通用 | |
15 |
发展 环境 | 所在省数据中心产业发展指数达到 40 以上,具备完善的数 据中心产业发展和管理政策 |
引导性 |
通用 |
16 | 所在地市级政府对满足布局导向要求PUE 在 1.4 以下的新建数据中心,以及整合、改造和升级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PUE 降低到 1.5 以下)的已建数据中心,在电力设施建设 电力供应及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其参加大用户 直供电试点,符合大工业用电条件要求的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 |
、 引导性 |
通用 | |
17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第 33 条 | 引导性 | 通用 | |
18 | 所在地市级政府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 息系统,实现多领域政务信息系统整体部署和共建共用,近两年内政府自建数据中心数量减少 5%以上,具有针对中 小型数据中心的改造或关停并转计划 |
引导性 |
通用 | |
19 | 其他政策支持 | 引导性 | 通用 | |
20 |
安全 性和 可靠 性 | 数据中心进行通信网络定级备案,符合《互联网数据中心 安全防护要求》(YD/T 2584),并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定 |
约束性 |
通用 |
21 | 数据中心符合《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电子信息保护通用 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YD/T 2692) | 约束性 | 通用 | |
22 | 数据中心优先采用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通过安全性、可靠性评估或认证 | 引导性 | 通用 | |
23 | 在楼宇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人员管理安全、防火 安全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引导性 | 通用 |
24 |
服务 能力 | 数据中心通过服务能力相关评估,数据中心网络时延、抖 动、丢包等通过第三方机构测评,满足相应业务需求 | 引导性 | 通用 | |
25 | 网络接入能力能够达到平均每机架 200Mbps,数据中心直 连网络骨干节点 | 引导性 | 通用 | ||
26 |
应用 特色 |
政务云/行 业云类 | 园区内数据中心承载多个政务/行业信息服务系统 | 引导性 | 通用 |
27 | 信息服务覆盖范围达到县市级别 | 引导性 | 通用 | ||
28 | 园区内数据中心承载政务云/行业云服务通过 第三方评估认证 | 引导性 | 通用 | ||
29 |
数据灾备 类 | 园区内数据中心符合 GB/T 2098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容灾设计达到第3 级 |
引导性 |
通用 | |
30 | 园区内数据中心灾备存储容量达到 PB 级别 | 引导性 | 通用 | ||
31 |
大数据类 | 园区内数据中心采用分布式大数据系统并开展 数据分析挖掘应用 | 引导性 | 通用 | |
32 | 大数据系统集群总规模≥1000 台服务器 | 引导性 | 通用 | ||
33 | 大数据应用总数据量达到 PB 级别 | 引导性 | 通用 | ||
34 |
实时应用 类 | 承载金融、视频、游戏等实时性要求较高的业 务机柜比例达到 50%以上 | 引导性 | 通用 | |
35 | 本地业务流量比例达到 50%以上 | 引导性 | 通用 |
1.适用数据中心范围中,“大型规模以上”指仅针对达到大型规模(设计标准机架数≥3000)以上的数据 中心示范基地申报条件,“中小型”指仅针对中小型规模数据中心(设计标准机架数小于 3000)示范基 地申报条件。此处标准机架为换算单位,以功率 2.5 千瓦为一个标准机架。
附表 5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申报要求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是指按照“聚焦重点、结合优势、科 学布局、联动发展”的导向和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主导产业领先、 区域生态完善,发展水平和规模效益居国内领先地位,在基础设施、融合应用、产业供 给、创新生态、安全发展、工作保障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业互联网 产业集聚集群区。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允许跨园区、跨区域(但不跨地市)联合申 报。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指标性质 |
1 |
基础设施 能力 | 区域内积极开展“5G+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应用范围内 5G 网络覆盖率≥30%,重点企业基于 5G 的设 备(生产设备、工业机器人、传感设备等)无线联网率≥10%,且积极采用混合组网、虚拟专网等方式开展企业内网改造,网络性能良好,可基本满足业务需求(5G 方 式联网设备/所有无线方式联网设备) |
约束性 |
2 | 区域内高质量外网覆盖工业企业比例≥30%,工业以太网 及新型工业网络覆盖率≥30%,数字化设备联网率≥50% | 引导性 | |
3 | 区域内建有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多个企业节点 | 引导性 | |
4 | 区域内建有或部署面向行业和企业的多层次工业互联网 平台,规上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的比例≥30% |
引导性 | |
5 | 区域内重点企业有安全防护系统,并与省级平台实现对 接 |
引导性 | |
6 |
融合应用 水平 | 区域内企业围绕生产制造等核心环节开展不少于 10 个 “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探索 |
约束性 |
7 | 区域内主要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实现生产设备、工业控制系统、管理系统等纵向打通集成和供应商系统、企业 内部系统、物流、分销商等横向互通集成 |
引导性 | |
8 | 区域内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成效显著,实现提质降 本增效发展,生产效率、产品良率、能源资源利用率等 大幅提升 |
引导性 | |
9 | 区域主导产业内的龙头企业探索形成智能化制造、网络 化协同、服务化延伸、个性化定制、数字化研发、精益 | 约束性 |
化管理等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 | |||
10 |
产业供给 能力 | 工业互联网主导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0% | 约束性 |
11 | 工业互联网主导产业领域有若干高水平供给企业,相关 综合解决方案及新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大于 20% | 引导性 | |
12 | 区域内具备一定的“5G+工业互联网”领域产品供给能力在 5G 工业模组、5G 网关、5G 工业融合终端等产业链上 下游领域具备多家优秀的技术供应商 | , 引导性 | |
13 |
创新发展 生态 | 区域内多家企业参与或获得了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工程、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项目或称号。相关项目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建设,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中未 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
约束性 |
14 | 区域内至少建有 1 个高水平工业互联网联合实验室/创新中心/专业研究机构等,积极开展工业互联网研发创 新、试验验证和成果转化等活动 |
引导性 | |
15 | 区域内建有若干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机构或平台,聚焦“5G+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贯、测 试验证、供需对接、产业监测、典型应用示范推广等服务 |
引导性 | |
16 | 区域内设立有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专项支持资金或产业基金 | 引导性 | |
17 |
工作保障 能力 | 区域内地方政府建立完备成熟的 5G、工业互联网等统筹调度和工作协调机制 | 约束性 |
18 | 区域内地方政府重视 5G、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部署 5G 工业互联网等工作,出台相应政策举措 | 、 引导性 | |
19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3 条 | 约束性 | |
20 |
质量 效益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12 条 | 约束性 |
21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15 条 | 引导性 | |
22 |
节能 环保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16 条 | 约束性 |
23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17 条 | 约束性 | |
24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20 条 | 引导性 | |
25 | 安全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24 条 | 约束性 |
26 | 生产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25 条 | 约束性 |
27 |
合法 合规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5 条 | 约束性 |
28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6 条 | 约束性 | |
29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7 条 | 约束性 | |
30 | 参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第 38 条 | 约束性 |
工业互联网主导产业包括:一是基础器件设备,包括芯片/模组、数据采集设备、工业网络设备等。 二是企业内网系统,包括 OT 层面的工业控制网络、IT 层面的信息化系统和企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 系统等。三是公共基础设施,包括高质量外网、标识解析节点、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全态势感
知平台等。四是计算处理平台,包括操作系统、计算开发框架、核心软件工具、模型库、应用软件/APP 等。五是行业应用服务,包括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集成解决方案、应用产品、新模式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