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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贵州省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4-08点击量:334

各有关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4月7日召开的全国煤矿智能化工作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特别要加快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早日实现采掘智能化建设。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第二批),同时细化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奖补标准与验收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1年度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第二批)

        (一)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加快推进2021年度煤矿智能化建设,请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煤矿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积极申报2021年度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第二批)。

        (二)智能化建设项目包括:

        1.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建设

        2.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

        3.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

        4.智能煤矿建设

        (三)本次项目申报不单独下发申报指南,申报程序、申报要求与申报材料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9〕184号)。

        二、细化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奖补标准与验收要求

        (一)分步推进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每个工作面奖补300万元:其中,新购置智能化掘进机并实现掘进过程远程智能化(无人化)的掘进工作面奖补200万元,后期在此基础上增补完成锚护过程智能化的掘进工作面再奖补100万元。

        对已获大型掘进装备奖补再升级为智能掘进的不重复奖补。即已按照《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0〕62号)获得大功率岩巷掘进机、掘锚一体掘进机、盾构机奖补再升级为智能化掘进的不再纳入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项目奖补范围。

        (二)省能源局将按照《贵州省煤矿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验收有关要求》进行验收(详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一)以上申报项目请于2021年4月25日12:00前通过“贵州省‘能源云’综合应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贵州省能源云”)报省能源局,同时上报纸质版资料。市(州)、县(市、区、特区)同时通过“贵州省能源云”进行审核,并审核上报纸质版资料。申报时间以各市(州)、省直管县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上报相关申报文件时间为准。

        (二)有关纸质资料请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统一报送,省能源局不接收企业单独报送申请及有关材料。

        联系人:陈天威、李桂明

        联系电话:0851-86891226、86891738,18973074102

        电子邮箱:553191271@qq.com


附件


贵州省煤矿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验收有关要求


        一、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工艺划分

        (一)掘进过程智能化:实现前探、掘进、运输“三位一体”高效快速掘技术体系,实现防突风门外远距离集中可视化操作。

        (二)锚护过程智能化:一是实现锚杆作业工序(钻孔、装药卷、上锚杆、紧固锚杆、锚杆供给)的自动化,实现辅助工序(铺网)的自动化。二是宜应用围岩状态实时监测及锚护参数的动态设计、锚护位置自动定位、智能锚钻集中控制系统、药卷自动喷射、智能健康诊断、自动铺网等技术。

        二、建设与验收要求

        各煤炭企业依据自身实际,按统一规划、逐步完善的原则,分项实施煤矿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工作。煤矿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项目采取分项申请、逐级上报验收的方式,完成掘进过程智能化、锚护过程智能化建设项目的煤矿,可申请验收。

        申请验收的项目。验收专家组对照《贵州省煤矿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与验收评分表》(见附表)进行打分。煤炭企业必须满足必备条件,且申请验收的建设项目分项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通过验收。


贵州省煤矿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与验收评分表

一、必备条件

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

验收考核办法

考核结论

一、必备条件

1、生产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建设矿井应具有采矿许可证、开工备案表、营业执照

查验相关资料


2、煤矿实现采煤机械化、辅助系统智能化。

查验相关资料


3、应将视频图像信息上传贵州能源云,宜将主要设备数据参数与贵州能源云实现数据交换。

查验相关资料


4、煤矿应建立智能化掘进工作面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1)应设置智能化掘进工作面操作规程;

2)应设置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岗位责任制,明确正常生产班工作人员不超过5人的岗位定员;

3)应设置智能化掘进工作面检修制度。

查验相关资料


 

二、评分项目

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

标准分

验收评分办法

得分

掘进过程智能化

  100分)

1.前探。应构建掘进工作面地质模型。

4

查验现场和资料


2.掘进。

(1)掘进机应具备遥控、参数设置及定位自动截割等功能,实现刷帮及截割轨迹在线检测功能。

(2)在进行巷道掘进作业过程中,能够检测自身的位姿并且能够随时调整行走机构,使机身的位置和行进方向与巷道设计参数相匹配。

(3)宜装备精确定位导航系统。

60

查验现场和资料。实现第(1)项得30分,实现第(2)项得20分,实现第(3)项得10分。


3.运输。

(1)对运输设备实现自动控制。

(2)带式输送机宜具备多点驱动、驱动功率的平衡、驱动策略制定等功能。确定最小张紧力,减小输送带张力对输送机弯曲运行的影响。

8

查验现场和资料。实现第(1)项得4分,实现第(2)项得4分。


4.辅助工序自动化。供水、供电、通风、除尘、辅助运输、带式输送机延伸等辅助工序实现自动控制。

8

查验现场和资料。实现全部功能得8分。


5.控制。

(1)应实现关键部位视频监控功能。

(2)应实现设备就地控制;防突风门外对掘进工作面设备的远距离集中可视化操作;实现地面调度中心远程一键启停功能,具备对关键信息进行实时存储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

(3)宜以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为核心,构建数字孪生驱动的远程智能测控系统。

14

查验现场和资料。实现第(1)项得4分,实现第(2)项得8分,实现第(3)项得2分。


6.故障自诊断。掘进工作面应具备监测功能,对掘进设备、运输设备状态进行监测,设备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

4

查验现场和资料。实现全部功能得4分。


7.有完善的掘进过程智能化改造方案,建设完成并有自检总结报告。

2

查验现场和资料。方案、报告完善得2分。


合计得分


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

标准分

验收评分办法

得分

三、锚护过程智能化

100分)

1.锚护。

(1)实现锚杆作业工序(钻孔、装药卷、上锚杆、紧固锚杆、锚杆供给)的自动化。

(2)实现辅助工序(铺网)的自动化。

(3)宜应用围岩状态实时监测及锚护参数的动态设计、锚护位置自动定位、智能锚钻集中控制、药卷自动喷射、智能健康诊断等技术。

 

50

查验现场和资料。实现第(1)项得25分,实现第(2)项得15分,实现第(3)项得10分。


2.控制。

(1)应实现关键部位视频监控功能。

(2)应实现设备就地控制;防突风门外对掘进工作面设备的远距离集中可视化操作;实现地面调度中心远程一键启停功能,具备对关键信息进行实时存储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

(3)宜以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为核心,构建数字孪生驱动的远程智能测控系统。

30

查验现场和资料。实现第(1)项得8分,实现第(2)项得20分,实现第(3)项得2分。


3.故障自诊断。对锚护设备状态进行监测,设备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

15

查验现场和资料。实现全部功能得15分。


4.有完善的锚护过程智能化改造方案,建设完成并有自检总结报告。

5

查验现场和资料。方案、报告完善得5分。



合计得分


验收人:                                                             验收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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